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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[1994]142号“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,为产权交易提供合法场所和服务”的要求,于1995年7月经批准成立的事业法人,是集产(股)权委托交易、交易鉴证、拍卖、政府采购等于一体的综合性阳光事业服务机构,是从事产权交易的法定场所、是资本市场的要素市场。

  (一)中心宗旨: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保证产权交易的合法性、规范性和真实性;促进存量资产盘活,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,坚持为推动产权制度改革,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;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,不断完善市场退出机制,健全现代市场体系,为投融资提供通道,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提供交易平台。

  (二)中心职责:依法审查产权交易主体的资格和交易条件,以及交易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,对符合交易条件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;组织产(股)权交易,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;制定和健全行业管理制度,实行规范的自律性管理;处理当事人向中心提出的调解产权交易纠纷的申请事宜;会同福建省工商局组织产权交易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;履行福建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责。

  (三)业务范围: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“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必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,严禁场外交易。一切未经产权交易机构进行的产权交易属非法行为,不具备法律效力”的规定,中心承办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各类企业单位的产(股)权交易及鉴证;企业购并重组、破产变现、改组改制;高新技术成果转让;闲置资产的调剂处置、各类财产权利拍卖及接受有关本省与异地产权交易的政策、法律、投资、转让信息咨询。是政府采购代理单位,承办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。

  (四)发展战略:以产权交易为核心,以规范交易为基础,以创新经营为动力,以策划营销为手段,以构建资本市场为目标,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,完善市场进退机制,增强我省经济发展后劲。